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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06-05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酷暑天气,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影响。为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市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把夏季建筑施工防暑降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专人负责。要结合实际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走进施工一线,关爱慰问一线作业人员。

二、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1.狠抓责任落实。各施工企业、施工项目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及工作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生产,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加大宣传力度。各施工企业、施工项目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群体防护能力,一旦出现中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联系医院实施抢救,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3.落实建筑施工现场设施管理规定。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整改,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

4.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同时要注意劳逸结合,无特殊情况严禁加班,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5.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做好防暑降温、防中毒等工作,保证施工现场茶水充足供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各项目部应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木工加工区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和高层消防临时给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到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市城建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要求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详情请点击网站:http://public.zhengzhou.gov.cn/02Q/339649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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