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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来了!未来监理的工作机制——监理报告制度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2-23

近年来,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针对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设置双重审批,社会议论颇多。

近日,深圳市监理协会会长方向辉的演讲稿,在网上广为流传,方会长提出:取消企业资质,推行个人执业制度,适应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求,在工程业界引发热议。建筑经济与管理公众号也推送了取消资质,监理企业还能不能活?一文,颇受大家关注。

       那么,如果监理资质真的取消了,监理将如何执业呢?据安居北京消息称,2018年起北京市部分轨道交通工程要实施监理报告制度试点,这是在为取消监理资质做准备吗?

        先来看看北京市试点监理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吧,这或许就是未来监理的工作机制。

 

        监理报告制度是一种创新质量监管方式,通过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1

试点时间和范围

第一阶段:201811日至2018630日。

试点范围:3号线一期、7号线东延、19号线、房山线北延、机场线西延。

第二阶段:201871日至2019630日。

试点范围: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项目和冬奥会工程项目。

本次试点工作由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由试点项目的总监向负责该项目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室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

2

试点前的准备工作

市监督总站已为一期试点的每条线路建立了微信群,群成员有该条试点线路的监督人员、各标段总监和其授权人。群内成员通过微信互留电话、邮箱和地址等联系方式。

3

监理报告的内容和方式

监理用四种形式向监督机构报告,分别是日常联络、例行报告、专项报告和紧急报告四类,下面分类介绍。

(一)日常联络

1.由项目总监或总监授权人向监督人员用微信报告。

2.报告内容

1)监理开展的重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指监理在巡视、旁站、方案审批、验收等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的向监督室反映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态信息。

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状况时,向监督人员用微信报告

监测橙色预警、巡视黄色预警及处理情况

特殊时期(两会、重要活动等)现场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监督室要求的其它事项

3.报告时间

一般工作、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特殊时期按要求时间。

(二)例行报告

1.总监向监督室报告

2.以下内容电子版发送至监督室指定邮箱

监理月报(涉及项目质量、安全部分)

监理通知单

施工单位负责人(北京工程指挥部负责人)落实月检制度的情况

3.每月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是否到场按要求履职的情况进行说明。报告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数量,并依据相关规定说明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要求用书面形式,盖项目监理部公章,送至监督室。

4.报告时间

每月5日前报告上个月情况。

(三)专项报告

1.当以下工作开始前3天,总监用微信将时间信息向监督人员进行专项报告

组织工程开工核查、停工复工核查。

组织主体结构、附属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中要求的A类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核查,施工特级风险源通过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以下工作完成后,总监把成果照片用微信即时发给监督人员

工程暂停令和执行情况记录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中要求的A类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核查记录

监测红色预警、巡视橙色预警、综合黄色预警时,预警的响应、处理记录。

工程开工核查、停工复工核查记录。

(四)紧急报告

1.当发生以下事项时总监在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向监督机构电话报告,提交书面报告,盖项目部章。

1)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和周边环境事故隐患的。

2)项目监理机构对现场问题提出整改和停工要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3)工程出现巡视红色预警、综合橙色预警。

2.报告时间  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

3.已经发生事故的,按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予以上报。

4

监督机构对监理报告的响应

(一)日常联络、例行报告、专项报告的响应

1.进行监督提示。要求相关参建方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核查、验收、检查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

2.开展监督抽查。结合监督抽查计划,对参建各方开展的核查、验收、检查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3.进行督促督导。对监理反馈的施工现场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反复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向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发送督导函。要求加强对项目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合同履约管理,落实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要时,可向施工、建设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发函督导。

(二)紧急报告的响应

1.监督机构接到监理单位紧急报告后,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安排监督人员迅速赶赴施工现场调查核实紧急报告情况。

2.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3.隐患处理后,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记分,约谈违法违规责任单位负责人。全市通报批评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建立专题会议等制度,对于试点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协同发力、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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